省、市、县三级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大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企业创业基地(微型企业孵化园、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建设100个创业基地。推动家庭工业发展,形成50-100个家庭手工业聚集区,带动“专精特新”小型微型企业发展。鼓励大中型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积极开展配套产品的技术辅导和培训。
认真落实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进口项目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可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市、县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省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将参股各级政府设立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并不断扩大基金规模;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要积极参股国有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创新型、知识密集型小微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资料来源:http://www.snhr.gov.cn/article/20150724000000006705/index/大学生创业/创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