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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假期实习学生书
2016-12-28 09:24   教务处 审核人:   (点击: )

致全体学生:

2016年12月20日,教育部办公厅对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五所学校违规组织学生顶岗实习问题进行通报,通报中涉及的五所学校及违规行为如下: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因监管不力致使实习企业擅自调整实习内容,存在学生劳动时间长,专业不对口,企业未向学生支付相应劳动报酬等问题;广西经济职业学院顶岗实习岗位存在专业不对口情况;西安建设职业学院在实习合同未正式签订的情况下安排学生实习;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实习三方协议缺乏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出现顶岗实习学生每天工作10小时等违规条款;兰州外语职业学院违规通过中介机构组织安排学生实习。

针对学生实习问题,教育部等五部门在2016年4月出台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同时,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二)安排实习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三) 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在此,学校温馨提示:凡我校学生在校及假期期间赴非签约实习单位参与实习的,学校坚决反对不签订实习协议、企业擅自调整实习内容、实习无法得到相应劳动报酬、长时间加班、被迫缴纳额外费用、无保险保障等非法行为,对不听劝阻、造成学生的身心及财产损失,属于学生个人行为,校方不予负责。  

假期将至,即将踏上实习道路的同学们,请增强防范意识,学会保护自己,脚踏实地,恪守承诺,在实习中锻炼,在锻炼中提升,为学校争光,为所在实习的工作单位多做贡献,争取成为一名优秀的实习生!

最后,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

西安翻译学院教务处

201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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